泰国税收制度简介

发布时间:2019-12-02

关键字: 泰国税收制度

    《税法典》于佛历2481年(公历1938年)由国王签署颁发,国会法案通过后生效。目前泰国的直接税有3种,分别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和其他税种有增值税、特别营业税、货物税、关税、印花税、遗产税、房屋及土地税、地方开发税、招牌税。

    泰国政府近期宣布推动对目标核心技术、信息服务以及战略投资项目的新投资,其中包括生物技术,新型材料技术,自动化数字技术,研发活动(R&D),电子芯片设计,精确校准服务等。主要的税收激励措施主要包括对符合上述业务的企业可无条件地享受至多15年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税收优惠待遇以及100亿泰铢的补贴。

    此外,泰国内阁还批准了东部经济走廊(EEC)项目,作为一个区域性开发项目,该项目将成为一个有助于加速泰国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该项目旨在促进新兴城市中目标行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在东部经济走廊设立的产业将可享受比现行税收优惠更多的优惠措施。

    2018年6月19日,泰国内阁批准对跨国企业(MNCs)所完成的研发投资可以享受减税或豁免税方式的税收优惠,以此激励在泰国国内的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措施旨在吸引外国投资者赴泰国设立研发基地,从而在实施东部经济走廊计划进程中创造更多工作岗位和进一步增加投资。

    2018年12月28日,泰国颁布第674号皇家法令,采用单独的国际商务中心(International Business Centre)制度,废除了区域经营总部(ROH)、国际总部(IHQ)、财富中心(TC)和国际贸易中心(ITC)的税收优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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