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出订书钉双反终裁

发布时间:2020-06-24

关键字: 美国订书钉反倾销

2020年5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96.15~122.55%,补贴幅度为12.32~192.64%:(1)强制应诉企业天津挥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调整后倾销幅度为85.61%、天津市金鑫晟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调整后倾销幅度为112.01%、获得单独税率的公司调整后倾销幅度为85.6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调整后倾销幅度为112.01%。(2)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贝思特钉业有限公司的补贴幅度为12.32%,海晟鑫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得力的补贴幅度为192.64%,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幅度为12.3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20年7月6日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305.20.0000项下的产品。

2019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订书钉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7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9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1月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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