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肯尼亚《民族日报》
6月19日,肯尼亚上诉法院裁定,政府及其国家铁路公司与国有的中国路桥公司(CRBC)签订的47亿美元(5亿Ksh)合同是非法的,违反了宪法,这对政府及其国家铁路公司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法院裁定政府没有按照宪法第227(1)条的规定恰当地遵守标准采购条例,该条例规定所有政府采购决定都应“公平、公平、透明、有竞争力和符合成本效益”。
上诉法院宣布,肯尼亚与中国签署的价值5000亿先令的建设标准轨距铁路的合同是非法的。
法院宣布肯尼亚政府雇用中国公司建造SGR部分行为不合法
上诉法院法官玛莎·库姆(Martha Koome),盖特姆布·凯鲁(Gatembu Kairu)和贾米拉·穆罕默德(Jamila Mohammed)裁定,政府在与中国路桥公司(CBRC)签约时,未能遵守采购法律。
在上诉过程中,发现肯尼亚铁路公司(KRC)代表政府实施了该项目,在肯尼亚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融资协议之前,就聘请了银监会作为承包商。
他们发现,肯尼亚铁路公司未遵守《宪法》第227条(1)款。
该条规定,当国家机关或任何其他公共实体订立货物或服务合同时,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竞争和具有成本效益的制度进行合同。
法官们还发现,肯尼亚铁路公司违反了2005年《公共采购和处置法》第29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公开招标。
本节规定,如果采购实体决定采用任何其他采购商品和服务的方法,无论是限制性招标还是直接采购,都应获得其招标委员会的书面批准。
法官裁定,这违反了采购法和《宪法》。
由三家法院组成的司法小组还裁定,肯尼亚铁路公司未能进行公开招标程序。
上月,肯尼亚总检察长肯尼迪奥格托(Kennedy Ogeto)呼吁终止与CRBC的合同,原因是该项目在建设阶段据称要价过高。
点评:有关中国在非洲基础设施项目行为非法的报道,自然会立即引起人们的反应,认为这是中国承包商的责任。但我们有必要保留自己的判断,因为这类法律诉讼比我们想象中要复杂得多。例如当地政府过于贪腐,而中国企业在当地腐败文化和法律法规中取得平衡也是需要时间,所以,这些基础设施的挑战通常比短新闻中所呈现的更加复杂。